男女主角分别是罗绍威朱全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扶唐结局+番外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夏风未至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天雄军作坊街东,都押衙贺远领着一群拿着半截刀枪的牙兵朝东门冲去,试图冲破东门进入罗城,可惜没跑多远,便被沈烈带着冯晖等人拦住去路。视线相交,双方的脚下却丝毫不停。沈烈单手持横刀,面无表情地冲了上去。贺远手里的门栓已经换成一柄刃口未开的长刀,见少年模样的沈烈挥刀冲来,心下发狠,快步前冲,并将手中的长刀高举,力劈向沈烈的头顶。贺远身形雄壮,两条胳膊比寻常小孩子的大腿还有粗上两圈,挥刀之际,面目狰狞,胳膊上的青筋暴起,这一下若是打中,即便长刀的刃口未开,也能将沈烈的脑袋砸碎。沈烈见长刀劈来,丝毫不惧,脚步略收,双手紧握刀柄,腕力下压,以横刀的刀身去挡砸来的长刀。两把兵刃刚一相接,金铁交鸣声未散,沈烈迅速撤力,单手挑腕抽刀,紧跟着一个点刺,...
《扶唐结局+番外小说》精彩片段
天雄军作坊街东,都押衙贺远领着一群拿着半截刀枪的牙兵朝东门冲去,试图冲破东门进入罗城,可惜没跑多远,便被沈烈带着冯晖等人拦住去路。
视线相交,双方的脚下却丝毫不停。
沈烈单手持横刀,面无表情地冲了上去。
贺远手里的门栓已经换成一柄刃口未开的长刀,见少年模样的沈烈挥刀冲来,心下发狠,快步前冲,并将手中的长刀高举,力劈向沈烈的头顶。
贺远身形雄壮,两条胳膊比寻常小孩子的大腿还有粗上两圈,挥刀之际,面目狰狞,胳膊上的青筋暴起,这一下若是打中,即便长刀的刃口未开,也能将沈烈的脑袋砸碎。
沈烈见长刀劈来,丝毫不惧,脚步略收,双手紧握刀柄,腕力下压,以横刀的刀身去挡砸来的长刀。
两把兵刃刚一相接,金铁交鸣声未散,沈烈迅速撤力,单手挑腕抽刀,紧跟着一个点刺,将刀尖刺向贺远牙的咽喉,破他的攻势,贺远来不及封挡,只能收刀急退。
沈烈根本不给贺远过多的反应时间,脚下紧逼,同时将身子略低,一个连刀转身,手里的横刀连击扫了过去,刀尖的锋口扫过贺远的肚子,直接剌开一道大血口子,白花花的肠子也随着鲜血涌了出来。
贺远一脸的不可思议,低头惊诧地望着挂在身外的肠子,随后退了一步,摇晃了几下,举刀想要再拼命,可长刀刚举到一半,便扑通一声朝前摔倒在地上。
都押衙贺远久经战阵,竟在一招之下就死了,后边的牙兵见状惊惧,掉头便朝后逃,不成想马嗣勋已经领兵赶来,堵住牙兵们的退路,双方随即在不宽的街面上厮杀在一起。
混战中,沈烈的横刀刚砍断一名牙军的脖子,尚未收刀,一支弩箭从暗处直奔他的太阳穴而来,因为场面混乱,沈烈并未察觉,躲闪不及之下,眼瞅着就要中箭。
“烈哥儿,闪开!”马嗣勋大吼一声,飞身撞开沈烈。
锋利的箭矢擦过沈烈的眉角上方,带出殷红,也扯裂了马嗣勋脖子一侧的血管,喷出来的血捂都捂不住,马嗣勋原本还能站着,很快便无力的瘫到在地上。
“叔父!”
沈烈扔了横刀,一边大喊,一边手忙脚乱地跪在地上捂马嗣勋的伤口,不再顾及周围的厮杀,只想帮马嗣勋捂住伤口,让那些血不再喷出来。
厮杀正乱,沈烈的做法很容易没命,冯晖挥刀守在沈烈的身边,焦急地喊着:“烈哥儿,起来,拿刀起来,马叔儿活不成了。”
“烈哥儿,快起来!”
夏鲁奇也在旁拽沈烈。
然而,沈烈不听,依旧跪在地上,扯碎衣襟去堵马嗣勋脖子上喷血的伤口,堵得手忙脚乱,也从未有过的无措,可不管怎么捂,血还是不停地往外喷,浸透了布条,也喷溅的他满脸满身都是。
“哥儿,我…不能再护着你了。”
马嗣勋用尽最后一点力气,抬起胳膊死死勾住沈烈的脖子,声音弱得几乎听不到:“玉册…在家中的佛龛里,毁…毁了它,永远…不要说出自己的身份,你…就是沈烈,别再想了,大唐没救了…”
“我知道,我就是沈烈,叔父,醒醒,别睡,我们还要回汴州,婶娘还等着您回家呢,别睡啊!”
沈烈跪坐在地上,抱着已经死去的马嗣勋,低头嚎了起来,不是哭,是那种野兽般的悲嚎。
当初在华州,他亲眼目睹家人被屠杀,那时他年幼,只有惊惧的战栗,连哭出声音都不敢,此刻他依旧哭不出来,只能将所有的恨与狠从胸腔里挤压出来。
沈烈再抬头时,两眼赤红,比脸上的血还要浓烈,也从牙缝里凶狠地挤出一句话,“杀,杀...一个不留!”
一个不留,并非单指牙城里的牙兵,而是包括所有与牙军有关联的人,马嗣勋死了,沈烈便是千名宣武军的主官,再加上冯晖等百名长直军兄弟,无人不听令,也无人封刀。
牙城内有牙军家眷,杀戮刚开始时,家眷之中的男丁有人参与抵抗,之后看到抵抗不了,想乞活,沈烈却不给他们任何机会,皆是一刀毙命,就连家眷中的妇孺也是如此。
随后,沈烈又领兵冲出牙城,在罗城之内挨家挨户搜捕牙军家眷,抓到一个杀一个,妇孺依旧不放过,杀的连冯晖都觉得心惊胆战。
罗绍威颇为尴尬,也后悔自己嘴松,赶紧沉下脸,挥手呵斥:“又不是演武,你一个女孩子去做什么,出去,记住了,此事非同小可,关系性命,万万不得胡言。”
另外,消息已经漏出来,再打岔也没意思,他也只能这样训斥与告诫女儿。
罗绍威有四子一女,长子罗廷规,次子罗周翰,三子罗周敬,四子罗周允,以及女儿罗月华。
四个孩子里,罗廷规的年纪最大,其次就是罗月华,剩下都是小娃,毕竟罗绍威刚过而立之年,也就是这个朝代,要是放到现代社会,像他这种由官二代直接接班的干部生不出五个娃。
罗家以武立身,罗绍威还是军镇节度使,身上也有武艺,但他平时还是多愿意与文人雅士接触,也总会提拔一些士子在军府里任职,导致手下的军将多有不满。
不过,他从不反对女儿练武,而且还多加指点。
长子廷规羸弱,整天病怏怏的,而且平时要留在汴州做质子,此次也只是为了发丧亡妻才回魏州,剩下的三个儿子年纪太小。
女儿月华虽是女儿身,却有男子英气,不似那些深闺女子,府里的大小事宜多由她来帮忙搭理,才干也不输儿郎,罗绍威一直挺宠溺这个女儿。
罗月华也就仗着平时受父亲宠爱,并未退出,反倒倔强起来:“父亲,女儿并非胡闹,我也能杀人,不比别人差。”
说着,她退后一步,将手里的横刀脱鞘,耍了一个开刀腕花,随即又将长刀撩起,转腕,以背花刀式上右肩,继而一招斜扫,刀尖停在沈烈的鼻尖前。
厅内的这些人当中,除了冯晖之外,也就数沈烈的年纪最小,再加上这几天罗月华知道父亲看不惯沈烈,所以才敢这样放肆。
“我跟他的年纪相仿,既然他能杀人,为何我的刀不能?爹,您若不信,可以让我跟他比试一番。”
“拿走你的刀,不要用刀指着我,你会没命的。”
沈烈抬起银箸压下眼前的刀尖,少有的话多起来,只是说得很冷,目光也阴冷地盯着罗月华,不屑地继续道:“你的刀只是用来耍的,我的刀却会杀人,出鞘就要见血,你不配与我比试。”
说着,沈烈收回银箸,无视罗月华,重新端起饭碗,冷笑一声,道:“如果你能杀人,能解决麻烦,也就不用让我来替你们的杀牙军了。”
打人不打脸,骂人不揭短。
沈烈的这番话里带足了轻蔑与嘲讽,罗月华无从反驳,气得脸色涨红,手里的横刀收也不是,不收也不是。
罗绍威也是皱眉,却不好发作,只能把火气发到女儿身上,厉声呵斥:“放肆,还不把刀收起来,滚出去!”
“哼,我倒要看看你能杀几人!”罗月华见父亲真的动怒,不敢再顶嘴,瞪了沈烈一眼,忿然离开。
“沈烈,胡说什么呢。”
这个时候可不能闹翻脸,马嗣勋赶忙虎着脸训了沈烈一句,随即举起酒杯打圆场:“节帅,令爱果然不比寻常女子,有胆识,有气魄,这股英气堪比男儿郎,节帅能有这等豪迈的女儿,着实令人羡慕,来来,咱们继续…”
马嗣勋和沈烈此番前来魏州,就是帮罗绍威剿杀他的牙军。长安天子,魏府牙军,这句话就是说,大唐的天子虽然坐拥天下,但在魏博这个地方,真正掌控生杀大权的不是别人,而是魏博节度使的牙兵。
按理说,牙军是节度使的亲兵、私兵,如同左膀右臂,应该完全遵从节帅的军令,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违抗,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。
在魏博,无论谁来当节度使,都得牙兵先点头答应,只有他们认可的人,才能在魏博做名义上的主人,否则就会被杀,这种状况一度延续了将近百年。
此番,罗绍威主动请人来砍掉自己的左膀右臂,这种情况听起来不可思议,但个中苦楚只有罗绍威最清楚,其实也不只是他,百年来,魏博节度使都有这个苦楚。
自朝堂建立藩镇以来,有实力的藩镇节度使多以家族世袭,牙兵们自然也就效仿,父子世袭,姻党盘互。
如此一来,牙兵们也就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团,久而久之,牙兵首领的势力会越来越大,成为藩镇的实际掌控者,稍有不满,便敢杀了节度使,或是自立为王,或是另举他人继续当傀儡。
夜半时分,沈烈又一次从混沌不堪的梦中惊醒,喉咙干得要命,像被烧红的铁条燎过,咽一口吐沫都火辣辣地疼。他挣扎地起身,胡乱披上外衣,又扯过棉氅裹在身上,想找口水喝。
屋外的雪还是没停,只是不那么急,气温倒是更冷了,刺骨的寒气透过窗棂缝隙一个劲儿地往屋里钻。
屋内亮着一盏油灯,借着昏暗的光亮,沈烈走过镂花木屏门,来到外间的书案前。书案上也燃着一盏灯,烛火忽闪,橘色烛光充盈了整间屋子,将沈烈的身影倒映在白墙上,时短时长。
书案的后侧是一排木隔,隔架上摆放着不少书籍,木隔右侧的墙上挂了一幅苍岩松涛图,水墨渲染,雄壮奇伟,松涛图的下方摆有松木条案,条案上放置了一张七弦瑶琴。
这是一张造型古朴的桐木琴,琴面的漆质光滑,光影照人,漆面上有断纹,细看断起处竟如梅花绽放。十三枚银色的琴徽镶嵌在深褐色的琴面上,犹如繁星缀空,七根笔直的琴弦亦有轻微地磨损痕迹。
沈烈走到古琴旁,轻拨了一下琴弦,沉稳悠扬的琴音骤起,令他不禁闭上眼睛,听着萦绕耳边的琴声,惬意地点了点头。
“小将军,您醒啦,您是饿了吗?婢子这就给您准备吃食。”听到堂屋有动静,守在厢房里的婢女小萤赶忙披上小袄,趿拉着布鞋,挑门帘走了进来。
沈烈揪了揪喉咙,嗓音嘶哑:“不用,我就是渴了。”
小萤忙问:“小将军是要饮茶吗?”
沈烈客气地说道:“烧点开水喝就行,麻烦你了。”
“请小将军稍后,婢子这就去给您煮水。”
小萤转身回厢房,先是用火钳子麻利地从火盆里夹取烧透的炭块放到风炉内,又从水瓮里舀了水,将盛满水的青陶执壶坐在风炉上,然后蹲在风炉前一下一下地摇着扇子,乖巧的像个小鹌鹑。
水烧开还要时间,沈烈索性跟到厢房,抻起棉氅,也蹲在风炉前,伸手烤火。
“你叫什么?”
“婢子叫小萤。”
对于沈烈的跟来以及问话,小萤有些不适应。
这是个大魔头。
小萤听说屠城的事后,认为沈烈就是一个嗜杀的魔头。
另外,自打入府以来,这个大魔头就不爱说话的,也不爱搭理人,总是一副冰坨子脸,之前一直如此,死而复生后似乎是变了,后来又是少言寡语,恢复原状。
今晚这是…又犯病了?
想到府里的那些传闻,小萤怕了起来,缩了缩肩膀,抱着双腿朝旁挪蹭了一些,两只小布鞋挪得小心翼翼,尽可能地跟凑到近前的沈烈拉开一点距离,却不敢做的过于明显。
不怪她会如此,姑且不说沈烈这诡异的死而复生,就说一夜之间能屠八千余口的人,即便是一个年岁不大的小郎君,那也是杀人狂魔,谁能不怕呢?
沈烈看出小萤的躲闪和紧张,也清楚原因,体内的记忆交融已经让他通晓了一切,笑道:“你怕我干什么?我又不是鬼,况且那些人也不是我杀的。”
“不是你?”
对于沈烈的回答,小萤感到惊愕,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,那么多人被他杀了,这还没过几天呢,竟然能如此笑着否认,不是故意扯谎,那指定就是疯了。
算了,别招惹,也别多嘴。
小萤赶收回视线,盯着风炉里的炭火不看沈烈,也不敢再吱声,不是扯谎,是犯病了,绝对没错。
小萤对自己的判断非常笃定。
可惜再笃定也没辙,她不能也不敢离开,照顾这个大魔头是主君的吩咐,也是月华娘子的嘱托,就算再怕,她这个小婢女也不敢违背。
沈烈笑了笑,扯开话题:“哎,小丫头,你的名字是哪个字,是轻罗小扇扑流萤的萤字吗?”
小萤没想到沈烈一下子就能猜对,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,连连点头:“是呀是呀,这个名字是我家月华娘子给婢子起的,用的就是杜大家的那句银烛秋光冷画屏,轻罗小扇扑流萤。”
“哦!”沈烈故意皱眉想了一下,问道:“后面是不是还有两句?一时间想不起来了,是什么来着?你知道吗?”
“当然知晓!”小萤晃着已经松散的鬟髻,不假思索地回道:“天阶夜色凉如水,卧看牵牛织女星呀!”
引言:
天地不怜,以山河为台,以岁月为帷,视苍生为戏子。戏子入画,一生天涯,戏子落妆,曲终人散。
天佑三年,公元906年,正月初七。
隆冬时节,中原大雪,天寒地坼,山野凝结,平地雪深达尺许,到处可见冻死骨,一队人马便在这样的“死人季”之中逆着风雪,自汴州过白马津渡口,向东北而行,随后进入魏州境内。
划破风雪的痕迹,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就被新雪覆盖,仿佛这一切只是为风雪肆虐所做出的临时注脚。
“娘逑的,这鬼天气,真是狗仗人势,雪仗风势,再这么没完没了,非把人冻成冰坨子不可。”
队伍的最前方,宣武军元从押衙马嗣勋骑在马背上,一边咒骂,一边拢紧身上的裘氅。
唐德宗建中二年,朝廷为了对抗河朔藩镇,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设立宣武军,治所在宋州,当下的宣武军节度使为梁王朱全忠。
马嗣勋,濠州钟离人,为人材武有辩,初在濠州刺史张遂的手下任客将,之后效命朱全忠,任宣武军元从押衙。
“烈哥儿,你该找女人了。”
天寒地冻的,浑身上下也就嘴里还有点热乎气,马嗣勋竟然在这种状态下说起女人。
“嗯!”沈烈紧了紧身上的羊裘大袄,转头望向马嗣勋时,竟也认同地应了一声。
沈烈,长直军左军步军虞侯。
长直军是朱全忠初到宣武镇时组建的兵马,分左右长直军,左为尊,左长直都指挥使长期由朱全忠亲任。
虽然一身甲胄棉氅裹得严实,可从眉眼还是能看出沈烈的年纪不大,未及弱冠,但也确实到了应该想女人的岁数。
“烈哥儿,我跟你说,这男人吧…”
整天在死人堆里打滚的人,心性粗犷,说起话来最大的特点就是质朴,已过不惑之年的马嗣勋便是如此,为人也是这样,兄弟们都愿意跟着他。
“不过,这话又说回来,还是要遇良人才能立室,我觉得徐家的那个大娘子不错,瞅那模样,像是个会过日子的姑娘,等回去让你婶子...”
话未说完,一阵寒风卷雪而来,直接灌进马嗣勋的嘴里,噎得他在马背上栽歪了一下,后边的话也就被堵了回去。
“马叔儿,您帮侄儿也找一个呗!”
冯晖捂着冻红的耳朵,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沈烈的战马旁,听到说起女人的话题,冯晖来了兴致,提了一下缺胯袍的束带,跟着凑趣。
冯晖比沈烈的年纪还小,长得倒是比同龄人壮实,从属左长直军步军,在沈烈的手底下混饭吃。
马嗣勋稳住身子,倒了几口气,又“呸”了几下,吐出嘴里的雪沫和碎草叶子,咧着冻起皮的嘴叉,转头笑道:“小崽子,毛还没长齐呢,也想女人啦?老徐家不是还有一个小的嘛,有本事自己讨去。”
冯晖将双手掬到嘴巴前哈着热气,摇头道:“不要,那妹子长得豆芽一样,没她姐好看,我喜欢胖的,最好是屁股大一点,我娘说了,那样的女人好生养。”
马嗣勋笑道:“娘逑的,人不大,还挑起女人。”
冯晖紧跟了两步,好事儿地问道:“马叔儿,听我们长直的兄弟说,敬掌书记的夫人是这世上数一数二的大美人,眼神都勾魂,您见过吗?”
马嗣勋大笑了两声,又被迎面吹来的风雪噎了一下,随后说道:“那刘氏确实是美人,也跟了不少男人,听说还一度沦为烟花女子,跟了大王后,倒是极受宠爱,那时敬翔刚刚丧妻,大王就将刘氏赏给了敬翔,那女人不简单,别的不说,就说那腰身…”
冯晖两眼放光,隔着沈烈,问道:“如何?”
“如何?”
马嗣勋啧啧两声,说道:“小子,等你有眼福见到就知道了,那女人的腰细的,一把就能掐住,屁股却圆的像磨盘,走起路来一摇三扭,简直就是一把专门杀男人的妖刀!”
“他会后悔的。”
沈烈抬胳膊挡风雪,慢悠悠地冒出这一句话。
马嗣勋笑道:“谁会后悔?你是说敬翔?还是说大王?大王才不会后悔呢,一个女人算什么,再好看也是一个可利用的物件,况且那刘氏经常见大王,什么事都不耽误,敬翔也不敢管她。”
罗绍威的魏博节度使是从父亲罗宏信的手里承袭而来,罗宏信之所以能执掌魏博军镇,是因为当年牙将们发动叛乱,杀死了节度使乐彦贞,才把罗宏信推上台面。
小弟们都是亡命之辈,在这种氛围之内当老大,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可想而知。
从罗宏信那时起,这个魏博节度使就当得不安生,诸多方面都被牙将掣肘,好在罗弘信能镇住场子,倒没有发生大变故,可传到罗绍威这里,开始提心吊胆了。
说起来,藩镇节度使这个官职,要是有本事,够狠,能拢住手下,倒是能成就一方霸主,就像朱全忠这类枭雄。
可要是没本事,像罗绍威这样,只会成为手下军将的傀儡,搞不好哪天被窝还没捂热乎,脑袋就搬家了。
说起来,年前就出过事。
牙军小校李公权叛乱,领兵攻破军府,放火烧了衙府,要不是罗绍威率护卫军将拼死杀出,一家人早就死在大火之中。
虽然李公权最终没能得手,逃去沧州投奔了义昌军节度使刘守义,但这种忧惧还是像根刺一样扎进罗绍威的心里。
身边全都是骄兵横将,哪个都不好惹,而且惹恼了,还要搭上自己一家老小的性命,这可怎么办呢?
为求一个安生,罗绍威很愁,却也知道要想跳出百余年的这个权利不稳的怪圈,保全家人性命,并不容易。
思来想去,最终还是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。
那就是借别人的刀,把自家军队打残,只要废了魏博牙军,把那些不听话的牙兵牙将全都杀了,威胁不就没了嘛!
不得不说,这个想法在别人看来很傻,很天真,但对于时刻都被死亡笼罩着的罗绍威来说,除了这个法子,真没别的路可走,有的全是死路。
于是,他悄悄写了一封书信,派营门官臧延范前往汴州城,亲自交到朱全忠的手里,请求朱全忠的帮助。
对于这种主动找上门的好事,朱全忠当然乐意帮忙,而且还笑得合不拢嘴,发誓会不惜一切代价替亲家拔掉这根刺。
为了行事周全,朱全忠先是派部将李思安统领兵马,会合魏博天雄军与成德武顺军,号称十万大军进驻深州乐寿城,以刘守文收留魏博叛将李公权之罪佯攻沧州,以此将魏博天雄军调离军镇。
恰在这时,罗绍威的儿媳病故,助丧队伍也就名正言顺地进了魏州城,一场杀戮的大戏即将上演。
子夜时分,酒宴散去,罗绍威带着一帮亲兵和仆役,推了几车酒肉来到牙城石柱门外,沈烈领了几十个兄弟混在其中。
魏州城分三层,内为牙城,军府衙所在,牙军的营房也在其中。外层是罗城,多是官宦富家大户的居所。最外则是大城,平民大市都集中在外城,若是把整个城池的规模统算起来,比长安城还要大上一圈。
魏博节度使的军府衙在牙城,上次被烧毁后,虽然重新修缮过,但罗绍威还是搬出了牙城,在罗城的市坊街另起了一座新宅。
经过那一劫,他是真怕了,不敢再与群狼住在一起,否则连睡觉都不敢闭眼,一闭眼就会做噩梦。
“节帅,我们入城便杀,万不可多耽搁。”
队伍中,沈烈装扮成罗府的仆役,推了一车酒肉站在罗绍威的身后,目测了一下牙城的城墙高度和城门厚度。
如果城门不从内打开,想攻进去很有难度,而且进入城门后动作必须要快,否则让军营里的那些牙军反应过来,再想开城门就难了,要是被堵在城内,恐怕谁都活不成。
“有把握吗?”
“不管有没有把握都得动手,叫门。”
“好吧,那就依你!”
虽然罗绍威满心不信任这个青瓜蛋子,但事已至此,刀已经架在脖子上,只能按照沈烈说的做,命人叫门。
“城上兄弟,快开城门,大帅带了酒肉来探望兄弟们。”
“大帅稍后,我等这就卸下门栓,请大帅入城。”
大年刚过,城门处的守卫听说大帅亲自来送酒菜,自然不会多想,也就疏于防范,痛快地开了城门,将一众人迎进城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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