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人生并没有什么乐趣可言,当别人经历情窦初开的懵懂时,我每天要练习八个小时的钢琴。
和沈时安谈恋爱,是我人生当中,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。
高中毕业后,我拒绝了父母为我安排好的国外院校,坚持在国内上大学。
爸爸说我翅膀硬了,其实我只是想拥有一件可以自己决定的事。
第一次见到沈时安,是在学校的图书馆。
他穿着洗皱的白衬衫,将手里拿的书递给我:“看你在找这本。”
指间相触时,男孩的手指温热,指甲修剪成好看的弧度,带着微微的皂香。
我的视线总情不自禁地落在他身上,他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,永远最后一个离开自习室。
清冷沉默的样子吸引了不少女生。
我开始频繁出现在他面前,装作偶遇。
他开始还会惊讶,慢慢地也就习惯了走到哪都会遇见我。
后来,我也偶尔能在他眼中,看见他深邃地眸子捕捉我的身影。
终于,在一场晚自习后,我趁着路灯昏暗,鬼使神差地亲吻了他的唇。
他没有推开我。
我们恋爱了。
朋友知道后调侃我:“什么时候喜欢这种小镇做题家了,男人都喜欢做上位者,你们差距太大了,迟早会分开的。”
沈时安听说后也只是皱了皱眉,离开自习室的时间变得更晚。
他足够努力,也足够优秀,毕业后进入了大公司,一路顺风顺水。
现在回想起来朋友的话,才猛然意识到。
也许他的拼命奔跑,并不是想要和我并肩。
而是摆脱小镇做题家的名号。
也许他还没意识到,当他成为上位者的那一刻起,男人天生的征服欲促使他衔住更适合目标。
毕竟,我不是他口中,可以掌控的猎物。
……电话铃声突然响起,我一下子睁开了眼睛。
脑袋里的意识还没有归位,停留在梦中的大学时光。
半梦半醒间,我听见好友的惊呼:“听晚,你是不是回国了?”
“别睡了,你快看看热搜吧,全都在骂你!”